迁户口、办医保、领生育补助,这些都需要去
居委会先开证明。可李沧区
伟东幸福之城的2700多户业主却遇到这样一个尴尬:已经入住快三年的小区,竟然没有居委会。这些业主们遇到办不成事、解决不了问题的局面。记者近日来调查时发现,由于该小区没有办公用房,不符合成立居委会的条件,所以一直没有成立居委会。周围没有居委会的小区还不止这一个。10月10日下午,记者致电开发商时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所属的虎山路街道,已经跟他们公司沟通过,将尽快协调成立业委会。
难题
没居委会盖章小伙当兵都耽误了 “没有居委会盖章,我怎么领生育补助?”早在今年8月份,家住伟东幸福之城10号楼的王女士等人就向记者反映她们入住新小区后,遇到的这个新难题。
“一打听才知道,我们家小区根本没有居委会,所以也没地方领!”王女士说,她同事4月份生了孩子,早就在社区居委会办理了登记手续,也领到了补助。虽然这个补助只有500块钱,可领不到自然心里不大舒服。“没有居委会,就没法办理登记和资格确认的相关手续。”王女士表示。
“本想着去当兵,没有居委会给盖章,今年也很麻烦!”住在伟东幸福之城小区2号楼的小张也唉声叹气。高中毕业的他志愿从军,一个暑假都在研究当兵的问题 ,可当兵需要有居委会开具的居住在本小区的社区证明,“跟邻居打听,原来小区还没成立居委会,别的社区居委会也不了解我的情况,不能接收我,我的证明开不了了。”眼看着今年第一批征兵已经结束,小张当兵的事情就被盖不上章给耽误了下来。
“小区入住快3年了,居委会竟然还没有设立!”淄博来青的孙阿姨,准备搬来青岛与儿子同住,可需要本地小区居委会开具证明,才能在青岛发放退休工资,否则便只能在淄博领取,非常麻烦。
不仅如此,社区没有居委会已经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该小区居民芦先生表示,小区的绿化和卫生远不如社区刚建成时,居民一直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约束物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有居委会的牵头,没有居委会何谈业主委员会?
尴尬
原居委会不收挂靠其他社区无门 伟东幸福之城位于李沧区金水路,原本这附近属于下王埠村,由于城市化建设发展,附近建起了成片的高楼和规模较大的小区。原本居住在这里的村民从平房搬到了高层,下王埠村委会变成了下王埠居委会,仍然管理着现在住在这里的村民。
可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却无人管理,住了近3年的小区,小区居民面临没有任何居委会收留的尴尬局面。
记者了解到,伟东幸福之城社区一期、二期共5018户居民,按照三口之家来算,人口总数超过15000人,其中回迁户有2306户,由下王埠居委会接管,而商品房有2712户。
业主们面临很多尴尬局面:小孩不能入学、户口无法迁入、医保、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诸多社会问题都处于无人管的“真空”状态。
“这里简直成了生活盲区,感觉像是找不到组织了,”王女士打趣道,“还好现在准生证不需要居委会开具证明了,要不孩子出生就又为黑户了。”玩笑之余,王女士无奈地表示,虽然很多事情可以通过其他一些渠道解决,可总找别人帮忙办事也不是办法。
“如果接管了,福利待遇给不给呢?”采访时,一位知情业主透露说,原下王埠村委虽然改成了现在的下王埠社区居委会,但原村民的一些福利待遇不变,如过节等各种福利待遇,村民们照样能享受。如果接管了这些商品房业主,那么给不给这些业主们这些福利呢,而且一下子接管这2000多户,也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才行,而对于居委会来说,除了增加工作量,没有其他任何说法,人家当然不愿意干了。
据业主李阿姨介绍,伟东幸福之城小区规模非常大,从2010年10月一期交付使用以来,二期、三期、四期陆续建设和投入使用,而不属于下王埠村民的外来户也逐渐增多。
“我们去找过附近的百通馨苑居委会,可他们居委会管辖范围遍布七个小区,实在接收不了。”就这样,伟东幸福之城的居民不能“挂靠”到其他社区的居委会,由于条件限制,也不能成立完全属于本社区的居委会。
调查
春和景明等小区也找不到居委会 新建小区没有成立居委会,不只有伟东幸福之城一个。记者在附近走访时发现,李沧区东李片区的已有居民入住的部分新建社区,没有成立居委会成了新建小区一个共同点。
金水路上容纳2000多户居民的春和景明小区、绿城理想之城、九水东路的山河城小区,入住率很高,同样都没有成立居委会。其中春和景明一共27个楼座,仅二期开发的楼盘,就有1800余户,入住人数近6000人。记者经过向开发商了解得知,附近这些没有纳入社区管理的近年新建小区,住户数量高达两万户。
记者调查发现,新建小区很多业主都知道自己居住的社区归哪个街道办管辖,而对于居委会却并不知情。“小区建成不就应该成立居委会吗?这应该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吧。”家住春和景明的徐女士说。“不是急着办居住证,我都不知道小区竟然没有居委会。”山河城的杨女士告诉记者。“没遇到事,居民都无法体会居委会存在的必要性,等到遇到事就晚了。”一位居民说。
■街道办说 三年无居委会因缺办公用房 “伟东幸福之城目前还不具备成立居委会的相关条件,”记者采访时,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成立居委会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必须有居委会的办公场地,这个场地应由开发商承担。但伟东幸福之城一期建成近3年,开发商一直没有提供办公场所 。
工作人员表示,伟东幸福之城的常住人口已达到成立居委会的条件,不存在“挂靠”到其他社区居委会的问题 。只要有了办公用房就符合条件,就能够成立新的社区。
“我们也为这些业主们着急,之前也有不少业主投诉过。”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社区没有居委会也给街道办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别看居委会不大,但每天都要开具很多证明。
■开发商说已准备办公用房正在办相关手续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 ,从7月开始,伟东幸福之城的业主便一直询问社区居委会的事情,也向多个部门反映投诉过,但到现在问题也没有解决。据业主讲述,伟东幸福之城在交房之后,开发商并没有交给街道办留作社区使用的办公用房。“伟东幸福之城成立居委会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也在想办法解决这个事情。”这位工作人员最后表示说。
10月10日下午5时,记者致电伟东幸福之城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小区现在已经准备了用于居委会的办公用房,目前正在同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办成后,将把办公用房移交用作居委会使用。
对于此事进展,本报记者将做进一步跟踪报道。
本报见习记者 许乃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