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市民宋晓辉(化名)通过
房屋中介,购买了张善华(化名)在山东洁晶集团家属院的一栋房屋,经过几个月的装修,10月初终于住了进去,仅10天左右的时间,他就接到了家属院物业的一张告知单,上面罗列了原房主张善华欠下的集中供暖开口费 、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共计 7800余元、以及水费,他将告知单转交给张善华后,对方只愿承担其中的水费 ,物业和原房主对费用产生了纠纷,而在这些问题没有解决之前,物业不给宋晓辉家里进行水管改造,并且告知暖气也不会供应。律师介绍,物业可以直接起诉原房主,纠纷不应该涉及到新房主。
新房主刚入住就接到欠费单 宋晓辉通过房屋中介,看中了张善华所要出售的一栋房产,位于山东路山东洁晶集团家属院内,今年4月份将这套房屋买下,之后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房屋所有权等进行变更,4月底所有的手续办好后开始进行装修,10月初终于住进了新家。
然而刚刚住进去10天左右,宋晓辉就接到了物业给原房主张善华的一份告知单,显示张善华共计欠暖气一户一表改造费、垃圾清运费、集中供暖开口费等费用7849.50元、另外水费以计量数计算。“在此之前物业人员曾口头向我表达,原房主欠一些钱,让我通知他来交清,我说我把话转达给原房主。”宋晓辉告诉记者。
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宋晓辉也承认在房屋买卖和变更的时候有些过急,有些情况没有彻底解决,比如当时未考虑到物业欠款的问题,“现在物业就是要让我也参与其中,把这件事情处理好,现在房屋已经是我的了,我也有一定的责任,走法律程序等方式都行,但是现在我正常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宋晓辉告诉记者,现在家属院正在进行自来水管道的改造,原供水管道是铁的,已经使用多年,现在全部更换成塑料的,但是管道改造到户的时候,却不给自己进户安装,“如果旧水管全部改造完毕,旧水管开关就会关闭,到时候我家也就面临停水,并且物业也说以后取暖也不给办理。”
原房主卖房前不知道有欠款 按照物业的说法,宋晓辉可以起诉物业,然后物业再起诉原房主,并且没有解决之前,是不给改造水管。“我觉得物业应该直接起诉原房主,到时候如果需要我,哪怕是出庭作证都行,但是不应该把我直接牵扯进来。”宋先生告诉记者,在与原房主、中介的三方合同中,也写清了“在此之前,有关该房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与乙方(宋晓辉)无关”。
关于欠款一事,原房主张善华同样是有自己的看法,在今年6月份,新房主宋晓辉口头转告自己还欠物业一笔费用,在此之前自己从来不知道,关于水费,是以前收后来就不收了,物业为什么不早告知,现在已经把房子卖了、离开了,反而说还有欠款,“因为不知道有欠款,卖房的时候也就不知道要跟物业交接,物业可以起诉我,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件事。”
律师费用纠纷与新房主无关 物业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欠费还款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他们(原房主与新房主)为什么不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房屋交易、变更的时候来确定一下是否有欠款,新房主同样做的不对,“现在新房主可以起诉物业,我们再起诉原房主。”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此纠纷解决之前,不会给新房主更换水管,同时暖气也不会给供应。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赵世玉律师,他告诉记者,此事应该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原房主受益,自然由他来承担这些责任,当时承不承担、承担多少,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但是这和新房主没有关系。”
文/图 记者 庞远栋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谷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