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征兵办了解到,
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警备区司令部联合下发通知,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再次提升。
据悉,经市政府批准,自2014年起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 "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发放,无"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市南、市北、李沧等区参照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发放。据统计,2013年度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5731元,全市最低标准也在15000元以上,这比之前规定的14000元,提高了1000多元。据市征兵办工作人员介绍,这项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同时,这也建立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自然增长机制。
当前,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工作持续进行,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可于7月底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ttp//www.gfbzb.gov.cn)进行登记报名,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存根,并将表格交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兵役机关审核,进行初检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大专以上学历的,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到学校兵役机关登记审核。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以高校新生的身份报名应征,并享受保留学籍、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
全市征兵工作计划于8月1日启动,组织应征报名青年上站体检和政治考核工作,9月1日起定兵,9月5日开始新兵起运。(记者 于顺 通讯员 陈兵 王竹善 实习生 崔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