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年出了文件,说墓地的管理费一穴每年就收200元,我是年初交的,一年收600,一交就是十年,这多出来的钱什么时候给退?”近日,市民郭先生反映说,他跟
百龄园公墓打电话询问此事,工作人员竟说,这只是临时性规定,不知道明年还实不实行,同时,之前交的钱已经交了税,所以不能退费。据百龄园公墓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已经在研究相应的方案,之后会以书面的形式给市民一个承诺。
反映:多交的管理费,公墓咋不给退 对于墓地收取管理费的问题,信报曾多次进行过关注。近日,市民郭先生又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了一个问题,他说,自己老人去世后是在百龄园买的墓地。去年下半年去给老人扫墓的时候就发现墓地贴出了续交管理费的通知。“我是今年1月份交的,一年600元,一交就是十年,也就是6000元。”郭先生说,当时就觉着收费挺高的,可没办法,总不能让自己的亲人成了无主墓。
“大约是今年10月份,从报纸上看到报道说,市物价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通知,单个墓穴收费标准是一年200元。”郭先生说,看到这个规定以后他就打电话咨询百龄园的工作人员,可没想到对方竟然说,政府出台的文件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有效期只是一年,至于一年以后执行什么样的标准还不知道,所以没法退费。
近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做客网络访谈节目时,还有市民反映了同样的问题,明明政府都下了文,墓地却不退费。
回应:初步打算折抵,会给市民承诺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到了百龄园公墓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文件出来之前,
墓地管理费收取的价格不变;而对于文件定价之后的墓地管理费,他们的初步打算是将市民多交的钱随时间的推移折抵。也就是说,原本市民交的十年的钱,相当于交了十二年或者十三年的墓地管理费。她说,因为当时收取的墓地管理费都已经交了税,所以多余的墓地管理费不能退。而目前政府的文件只有一年的有效期,还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具体能折抵多少年,还得看以后政府的定价。她告诉记者,目前民政局已经就这个问题召集他们开了会,他们也正在研究解决方案,过段时间后会给市民一个承诺。
官方:督促公墓,尽快给出解决方案 记者找到本市发布的通知,通知规定,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公墓墓穴使用合同已经期满,办理人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服务标准按墓穴净占地面积计收,以单个墓穴为一个计价单位,核定百龄园、九峰陵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临时收费标准为每年200元/穴。据悉,该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墓穴使用合同已期满的公墓只有百龄园和九峰陵公墓。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公墓之前自行收费标准低于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应将原标准履行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收费期满;超出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超出部分可折抵到下一收费期中。今后随着其他经营性公墓墓穴使用合同陆续期满,市物价局将及时跟进,严格核定收费标准。
市民政局副局长韩同央说,市民对墓地管理费的意见很多,民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财务部门一起去到外地调研,并在十月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墓地管理政策对墓地管理费进行规范。而对于市民之前多交的那一部分墓地管理费,民政局已经找到百龄园开会协商,督促百龄园尽快给出解决方案。此外,11月14日,韩同央在做客行风在线时还表示,目前民政局正在研究建立经济适用墓,以满足市民的需要。
记者 聂鹏 尚青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