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高峰出租车不得交班 醉酒无人陪可拒载

2013-11-27 17:25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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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1月27日消息  27日,青岛市政府对第七批服务业标准进行公示,包括消防安全、出租车运营、滑雪场运营等共计11个项目。其中在出租车运营中明确了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拒载等行为。还首次实行错开交通高峰交接班的规定,同时对于目前流行的网络约车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要求电召服务人员在电话铃声响起5次内接听电话。

  本次服务性标准规范公示,主要由青岛市公安消防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和市体育局编制完成,包括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旅游景区服务、出租车运营服务、滑雪场安全服务等11个项目。此批次公示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3日。

  本批次服务业规范公示中,《青岛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明确提出了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拒载等行为。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此外,在营运服务中不向乘客推销购物、饮食和休闲娱乐等项目。不得用勾结商户,坑害乘客的行为获取提成和回扣。运营中遇到交通堵塞、道路临时封闭等需要改变原行驶路线时,需征得乘客同意,否则不得绕路。对于乘客携带宠物或醉酒者在无人陪同情况下,司机可以选择拒载。

  此外在此次服务标准中实行错开交通高峰交接班。不得在每日上午7时至8时30分和下午17时至19时乘车高峰时段交接班。还首次对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约车服务作出规定,要求服务人员在电话铃声响起5次内接听电话。

  文/宫昌乐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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