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沈阳市政府公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表示,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据了解,沈阳市各银行首套房贷最低比例为3成,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为6成,利率最低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此外,部分银行表示利率还视楼盘而定,如果非银行合作楼盘,二套房贷利率最高可上浮20%。
根据《通知》,将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才可购买一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日前,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厦门等城市陆续宣布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上调至7成。据悉,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10%的城市达21个,其中沪、京、广、深等地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7成的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过20%;沈阳10月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同比上涨13.3%,涨幅居第七位。 新华
[编辑: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