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借条对方不认账 横幅堵门讨债惊动了110

2013-12-04 07: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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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 景毅) 日前,在曹县路一家商铺门口,五六个年轻小伙打起白布黑字的横幅 ,讨要10万元债务。据讨债方称,这笔款项发生在 2011年,当时出10万元给这家商铺老板周转,因双方有多年交情故没有打借条,没想到对方居然不认账了,但有录音为证。对此,商铺老板坚称没有这笔债务。

  记者闻讯来到事发现场,在一家销售挂历、贺卡等印刷品的商铺门口,五六个年轻的小伙子手持两个条幅站在商铺门口,横幅上白布黑字写着“某某老板求你还钱”的字样。而商铺内,工作人员则在张罗生意,似乎没看到门前这一幕。

  “刚刚闹得已经打110了,都动了板凳,还把打横幅这方的负责人手机给摔了。”附近几位目击者告诉记者。记者随后联系上打横幅讨薪的负责人王先生,他刚刚在派出所做完笔录。说起上午的这一出,王先生称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据王先生称,他和这家商店的老板本来是老交情,此前在经济上也常有往来。“2011年年中,我借给这家店老板10万元用于生意上周转,结果两年多过去了,他连本金都没有还回来,最近干脆都不认这笔账了。”

  对于借款的事,商铺老板成先生及家人起初都不愿透露情况,随后反复强调自己根本不欠王先生钱,甚至还说对方欠他的钱。“要钱别通过这种方式要,他要是有证据就上法院起诉。”

  说起证据,王先生介绍,就是因为双方之前是老友,所以借款时没留下字据。不过,去年年底,王先生和成先生在就还钱一事进行电话沟通时,王先生特意做了录音。记者从录音中听出双方的确有账目拖欠,对方对王先生还款的要求表达了为难的意思,表示会尽快想办法解决。但录音中并未提及具体的金额。

  对此,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谷元山表示,录音材料完全可以作为证据材料在法庭上使用。“只要录音中可以明确表明双方的债务关系,且录音采集的方式不是通过窃听、威逼利诱的非法手段获取,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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