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本报刊登“‘达翁
建材’搞评选,最差业户罚八千,因不认可罚款,被罚女业户吞安眠药欲自杀”一事。目前,李莉已出院,但因商场没供电,店铺还无法运营。记者与达翁建材家居广场联系,对方回应,商场有明确规定,罚款是按照商场规定行事,没必要再进行说明。针对此事,律师表示,商场没有权力对业户处以罚款,业户可通过起诉等合法途径来维权。
业户已出院,商场还扣着货款 12月4日上午,记者联系李莉得知,12月3日上午,经过抢救,李莉转到医院观察室。经过半天的观察,当日晚8点多,李莉在家人的陪伴下离开医院回到家中。但因吞食过多安眠药,李莉走起路来头还有些发晕。据李莉介绍,在达翁建材家居广场内的店铺,商场还没有给供电,店铺的服务员上午给她打电话,询问要不要上班。李莉告诉服务员,因店铺没电,先不去上班。
“直到现在,商场还没有给我一个明确说法,还扣着我的货款。”李莉告诉记者,达翁建材家居广场实行统一收银,业户有成交单,收的货款都先要交给商场,商场再给业户返款。“按照约定,商场应每周四返款,可有时就会拖到周六周日再返钱。做家居生意,一笔单子就上万,甚至几十万,这么多业主把钱交给商场,可能就有上千万,这么多钱,利息就有不少。我们业户从没拿到利息,可商场却还不按时返款。”李莉称,达翁建材家居广场还扣着她二千多元的货款。
“商场罚款,罚30元、40元我还能接受,可一罚就八千甚至上万,怎么能接受得了。”李莉告诉记者,今年6月10日,她与一位亲戚共同合作,从他人手中转接到铺位,当时签订了租赁合约,但并没有关于“评选最差业户”的相关内容。直到10月30日,她才拿到商场的《业户(营业员)管理手册》,而且领取时是店铺服务员签的字。“9月份搞最差业户评选,当时我还不知道商场有这方面规定,我对这罚款不认同。”
商场再回应:按规定办事 随后,记者拨打了达翁建材家居广场商场管理部电话。商场管理部的陈经理称,商场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对李莉的罚款都是按规定来办事。陈经理还称,商场会与业户李莉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记者进一步询问,李莉与商场签合同时并没有签《业户(营业员)管理手册》的问题时,陈经理仍旧回应,商场是按规定办事,会与业户协商解决问题。当记者想继续沟通时,对方挂断了电话。另外,据李莉介绍,因其销售业绩差,被评为最差业户,没按时交八千多元的罚款,罚款翻番变为一万六。面对罚款,李莉找商场沟通,商场也最终同意可以不收罚款,但李莉需要参加商场搞的专项活动。
李莉告诉记者,11月3日,她交了4500元的专项活动费用。然而,11月28日,当李莉拿到活动协议书时,她对协议有很大异议。“协议上有一条规定,业户之间要相互带单,我是卖沙发的,需要给卖木门、卖窗帘等业户带去客户,活动期间要带够10位客户,少一个就会罚款100元。”李莉称,“我自己店铺的生意都不好,还要给其他铺位带去客户。可关键问题是,如果带不够客户,还要被罚款。”因对活动协议书存在异议,李莉没有签字,但对于4500元的活动专项费,达翁建材家居广场表示,不会退还。“因为我没有在活动协议书上签字,不同意商场搞的活动,商场又要求我必须交上一万六的罚款。”李莉说。
律师:商场没有罚款权力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孙律师告诉记者,业户与商场建立的是一种租赁关系,商场可以向业户收取租金、管理费等,但没有对业户罚款的权利。孙律师表示,如果商场以业户不交罚款为由,私自扣除业户的押金,影响业户的正常经营,业户的损失应当由商场来负责。同时,孙律师建议,业户要通过合法途径依法来维护权益,不能采取极端方式,业户可向工商部门举报,也可通过起诉途径来维护其正当权益。文/图 记者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