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高现永) 近日,记者从
胶州市民政局了解到,2013年胶州市共新增城乡低保人员3098人,减少1757人 ,净增1341人,总共发放低保金6000余万元。据了解,根据胶州市实际情况,今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将会再次提高,由每人每年34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3960元,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据了解,2013年胶州市民政部门对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调研,重点调研了单纯以农业种植作为唯一收入来源的农户、残疾人家庭、病灾户和60岁以上无子女老年人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和致贫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办理低保或五保条件等。“通过加大力度对低保政策的调研,2013年全年,胶州市共新增城乡低保人员3098人 ,城乡低保平均人口17581人 ,城乡低保覆盖比例为2.172%,比2012年全年城乡低保覆盖比例增长0.256个百分点。”胶州市民政局低保科的工作人员说道。
“2013年6月,胶州市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等标准的通知》,确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胶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到7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120元提高到3600元。”胶州市民政局低保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标准调整时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实现了自政策实施以来的第七次提高。
胶州市民政局低保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胶州市低保和五保标准的提高,2013年全年,通过对低保家庭实施差额救助,全市已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986745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人次8415人次 ;已累计发放
农村低保资金58195212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人次202552人次,胶州市城乡低保补助率均高于青岛市平均值,位居青岛市前列。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今年农村低保标准等项目将会再次进行调整。”胶州市民政局低保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根据胶州市的实际情况,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预计提高超过540元,并将相应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以构筑胶州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依据家庭人均收入享受低保差额救助实现了再次提高。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