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人员展示企业的工人工资预备调剂金应急预案。
半岛都市报1月9日讯(记者 刘雪莲)老板
欠薪,工人发不下工资怎么办?政府先拿钱给垫上!1月9日,记者跟随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在
胶州市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时了解到,2013年,胶州市建立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各级政府拿出4000多万元周转金,先为欠薪企业职工
发工资,其中涉及农民工约2600人。
“去年一年,胶州市各级政府动用了4000多万元应急周转金用于发放工资。”9日,胶州市人社局局长张险峰在谈到胶州市处理企业欠薪问题的对策时,说了这样一个数字。他说,胶州市这些年工业化发展比较快,目前胶州注册登记企业3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58家,报税企业9009家,参保企业3536家。201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开始出现非正常停业撤资现象,欠薪问题尤为突出。
为了应对这一现实情况,从2013年6月起,胶州市开始推行“一书一金”制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签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也就是“一书”;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制度,市政府成立欠薪应急预警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欠薪应急预警工作的领导,逐级推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也就是“一金”。
记者采访获悉,2013年,胶州市遇到的需要动用工资应急周转金的大事件有3起,垫付资金4000多万,其中一起牵涉到一家2000多人的企业,三起案件一共涉及到农民工约2600人。
胶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协调中心主任薛秀英告诉记者,对于恶意欠薪的企业,加大了执法力度,跨部门联动,该交给公安机关的交给公安机关,2013年,向公安机关移交了6起欠薪案件。
记者从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获悉,2013年,整个青岛市都加大对恶意讨薪的打击力度。2013年,本市已对涉嫌犯罪的14起涉及金额723余万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按程序移送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80余万元。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
记者探访
防恶意讨薪,公司留好几手 在胶州市采访时记者发现,对于企业欠薪尤其是恶意欠薪行为,相关部门打击起来绝不手软,在严厉打击欠薪行为的形势下,有的企业却为了防范各种恶意讨薪,而做了各种防范措施。
9日上午,一走进位于胶州市泉州路的中启盛建青岛物流中心工程工地,就看到醒目的“职工工资发放公示栏”,上面贴着四张工资表,在一张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2月19日工资计算表中,详细列出工人的姓名、工日、日工资、工资、实发工资等项目,并且表格最后还有“领取人签章”一栏,这一栏里除了签名外,每个签名上面还按上手印儿。
进入工地办公室后,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三大队大队长马子瑜等开始查看工程的各项材料,除工人工资表等常规材料外,里面还有工人工资预备调剂金应急预案,有建筑企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构人员一览表等。在所有的工资计算表中,同样都有签名,都按了手印。除此之外,材料里还有一叠照片,照片是农民工领工资的场景。
“按手印 ,拍照片,都是为了留证据。”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桂香说,这些年,有些企业出现农民工恶意讨薪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外包项目的恶意讨薪情况更明显,所以,现在企业给农民工发了工资,都要留好证据,以后真要遇到恶意讨薪,可以自证清白。
不过,张桂香也表示,这个项目用的基本是中启胶建集团自己的员工,问题不是很多。
新闻延伸
恶意欠薪少,因纠纷欠薪多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市人社局于2013年11月26日起,组织全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合公安、建设、交通、水利、国资、工商、工会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271户。从检查情况看,一是少部分用人单位仍然存在拖欠工资现象,检查中发现273户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工资现象,占检查总户数的8.3%,督促并责令欠薪单位为6412名农民工补发了工资1324万元。建设领域拖欠工资情况有所好转,但仍占比重较大。2013年,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965件,涉及工资金额1485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7.8%和11.2%。
分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一是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因结算纠纷或因工程进度和质量存在问题被扣薪,特别是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存在纠纷导致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整体拖欠工资的原因以生产经营困难为主,尚未发现恶意欠薪行为。欠薪主要集中在服装加工、餐饮服务、箱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有141户,占欠薪单位总数的51.6%。主要原因是受原材料上涨、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用人单位经济效益出现滑坡,生产经营比较艰难,资金周转困难出现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三是用人单位拖欠个别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纠纷。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临近春节着急返乡,未按规定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给单位造成损失为由拒绝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投诉电话 涉及建筑领域的工资支付问题请拨打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电话:85065008;涉及工会的有关问题请拨打电话:12351。涉及市内三区国有企业的工资支付问题请拨打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82670331;涉及市内三区区属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工资支付问题的请按照单位用工所在区域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83902705、李沧区84616606。
涉及其他区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问题的请拨打以下举报投诉电话: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开发区86896513、即墨市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9、莱西市66030151、保税区86766803。
文/图 记者 刘雪莲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