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标准 细化责任划清权限

2014-01-16 09:4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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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1月15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督查办获悉,市城市管理督察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这是青岛城市管理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据了解,《标准》共分二十四章,涉及二十三个方面城市管理内容,153项具体行业管理工作,基本上涵盖了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标准》由市城管督察办牵头组织,各相关专业部门和区政府(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并经相关方面专家审订,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本市首部《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的诞生标志着城市管理将进入标准化、精细化、国际化的新阶段。

  《标准》体现了城市管理的系统性要求。从专业看,内容涵盖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筑工地、广告亮化、市容秩序、公用事业和城市管理执法等。从范围看,包括城市窗口单位、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和公园广场等区域。其主旨是力争覆盖城区每一平方米土地、每一立方米空间,都明确管理责任、标准、流程和质量要求。《标准》所涉及的内容都是群众所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标准》严格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导则,明确划分了部门单位权限和职责,量化了管理标准,明确了流程,细化了要求,突出反映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了依法治理城市的要求。

  市城管督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力求为市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提供一本符合实际、简明实用的城市管理指南和工作手册。对行业内来说,针对城市管理中职责不清、权属不明以及管理交叉、管理盲区等问题,界定了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了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是各部门、各单位城市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准则,也是督察、检查、考核等的依据。对社会而言,《标准》作出了为民服务的公开承诺,表达了接受市民监督的诚意,提供了市民应该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设立了提供便民服务指南的“窗口”。 (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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