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3日讯(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张小杰 通讯员 刘磊) 正在合计如何盗窃,老乡纪某某前来
借钱,徐某某和辛某某便要求对方入伙。三人盗取41.1公斤铜芯电线正要离开时,被保安盘查,后被抓获。日前,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对三人作出判决。
记者了解到,徐某某、辛某某、纪某某均为外来务工人员,2013年9月徐某某、辛某某被招到普集路17号济南铁路局青岛职工住宅工程第二项目部施工地从事清洁工作。两人发现裸露在分线盒外的是铜线,遂产生偷来卖钱的想法。正合计着怎么偷时,纪某某来找徐某某借钱,徐某某提议一起干,纪某某当场同意。
2013年11月12日14时许,三人携带作案工具进入工地30层,盗窃新铺设的BV4铜芯电线34.2公斤,盗窃新铺设的BV2.5铜芯电线6.9公斤。出工地大门时,遭到保安人员的盘查,三人随即逃跑,辛某某、纪某某被抓,徐某某次日在温州路一家旅馆内被抓获。经鉴定,三人所盗物品价值 2484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三人犯盗窃罪,分处罚金40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