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转移一批
过剩产能 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省内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深入推进
山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工作,加快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和青钢环保搬迁项目建设,推动钢铁产能向沿海转移。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或转产。鼓励电解铝产能有序向具有能源优势地区或省外、境外转移。
鼓励优势企业构建海外市场营销网络,建设自有营销渠道,选择重点企业设立境外展销中心,完善贸易促进和终端市场营销功能。拓展对外投资合作。推动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吸引省内企业集中入园,降低投资风险。
提高产业集中度
整合一批过剩产能
打破所有制限制,培植壮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骨干企业。组建形成山钢集团及淄博、潍坊、莱芜、临沂、滨州等五市的钢铁企业集团。鼓励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行业龙头企业对省内其他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利用市场化手段提升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