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对过剩产能进行消化、转移、整合、淘汰

2014-02-19 10:22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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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控制产能规模

  淘汰一批过剩产能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核准、备案钢铁、水泥熟料、水泥粉磨、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新增授信等手续,质监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

  没有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已开工但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等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对已开工但确需建设的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对未经国家认定的在建违规项目一律不得续建。对隐瞒不报的在建违规项目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停建并严肃处理。对已建成的违规建设项目,由各市按照省里确定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整顿处理。

  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年底前,全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淘汰电解铝行业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逐步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对不能按期完成淘汰压缩落后产能任务的市,暂停对该地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备案和审批手续。(完)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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