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25日讯( 记者 从春龙) 25日,记者从
日照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给师生造成的危害,日照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止吸烟活动的通知》。
据了解,日照市2004年发布了《日照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无烟校园”。近日,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近日日照市教育局又结合日照实际,进行校园禁烟。
根据《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带头禁烟,积极劝导其他人不吸烟。所有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在校门口明显地方设立“无烟学校”标牌,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体育馆等室内活动场所要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校园内设立禁烟警示标语。学校要安排禁烟监督员,加强监督管理,发现吸烟现象坚决制止,是内部人员的要通报批评,确保做到地面无烟蒂、校园无吸烟。
另外,禁止在
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
为确保成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学校禁烟工作将列入教育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并作为今年评选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