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水的车位 无形的侵权

2014-03-04 09:3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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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薛易

  3月3日,信报记者实测了岛城几家大型商场、超市的停车场宽度,最窄的只有2.25米。从市规划局到城管,记者问了一圈,没有一个部门监管“缩水”了的停车位

  一提商场、超市的停车位缩水,很多人都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怪不得我去某某地方的停车场,停了三四次才停进去;怪不得我下车的时候,挺胸收腹才从夹缝中走出来,肚子还粘满了旁边车上的灰;怪不得我一开车门,就撞到了旁边的车上……这样一连串的“怪不得”,人们脱口而出,然而说了之后又忍不住挠头。如果说,咱们在小区中自己购买的停车位缩水了,可以找开发商维权,实在没辙还能打官司;但这是人家商家的停车场,只是给咱停车用的,就是缩水了,咱又能怎样?

  是的,“咱能怎么样”是一个问题。但我们首先应该明白的是,这样窄的停车位是不对的。如同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所说,对于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而言,在审批停车位宽度的时候,一般会要求尽量将停车位宽度设定为2.6米,即便是有特殊情况达不到的,也至少设计成2.3米。而低于这样的标准,就会给停车者造成困难。

  对于商家来说,你为消费者提供停车位,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当这种服务缩水时,也就等于在无形之中,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一旦因此发生问题,商家就应该为这样的问题担责。

  这一点,是很多消费者以前所不知道的,甚至于一些商家自己也没有自觉的认识。所以,当消费者因为开车门发生小碰撞,导致小摩擦时,才很少去向商家反映。所以,当消费者向商家提出停车位窄的问题时,商家方面的工作人员才会认为“只要下车时小心一点就可以解决”。

  我们知道,停车难是个现实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寸土寸金的地段。商家设计缩水的停车位,也许是为了给更多顾客提供停车机会,但这何尝不是替他们自己考虑,以争取更多客源?毕竟,对商家而言,赚钱才是第一要义。

  事实上,在设计标准客观存在的前提下,商家的主观目的甚至不是很重要,因为之所以设定标准,就是考虑到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假如因为一方的主观意图就可以随意更改,那还要标准干什么?然而,令人尴尬的是,信报记者问了一圈,发现竟然没有一个部门监管缩水了的车位。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某些商家敢于突破底线了。

  因此,要解决“咱能怎么样”的问题,首先,需要消费者加强自身的权益意识,不当“老好人”,用实际行动依法给商家压力,督促其重新对停车位进行布局。不要以为这是可有可无的小事,权益往往都是争来的,你不争就只能当“软柿子”。其次,商家也不要再打“擦边球”了,只有真正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考虑,才能获得消费者的尊重。另外,相关部门也应明确权责,尽快归位,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只有监管硬起来,这样消费者的腰杆才能硬起来,缩了水的停车位才能重新丰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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