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湾车位一租20年 不交意向金车辆禁入小区(图)

2014-06-09 06: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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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置的路障



  6月8日,一辆小车堵在蓝山湾小区东门门口,让门前的文昌路十分拥堵。原来,小区物业要求6月6日起 ,只有登记车位交纳意向金的业主才能凭临时出入证停放车辆,小区周边道路已经堵了好几天了。记者了解到,开发商近日开始出租人防车位,业主质疑车位一租就是20年属于“变相出售”,意见很大。

  6月8日上午,蓝山湾小区聚集了许多业主,一辆汽车堵在东门门口,现场有许多围观市民。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几天了,从6月6日起,小区物业要求,只有登记车位交纳意向金的业主才能凭临时出入证停放车辆,“有家难回”的车主便把车堵在门口。“车位一租就是20年,好几万块钱,这里的业主很多是工薪阶层,买完房已经‘元气大伤’了 ,哪还能拿出那么多钱买车位?”住在蓝山湾一期12号楼的业主申女士说。

  据了解,蓝山湾一期的地下车位为开发商代建的人防工程,地下平面车位租金为10.8万元,机械车位一层租金为6万元,二层为4万元。“另外还有小区地上车位,7号进行了摇号,这个要6个月重新分配一次,这种车位每月算下来大约是130元。”业主王先生说,居民想租地面车位,要交1000元意向金,如果想买地下人防车位,得交5000元意向金。“只有交了意向金,才能领到临时出入证,不然车子根本开不进小区。”

  采访中大多数业主表示,希望地下车位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进行租赁,而不是一次性拿出几万块钱。“现在几乎每天都发生堵路的现象,目前业主们正筹备业委会,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争取权益。”业主申女士说。

  根据《青岛市人民防空条例》规定,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和外商投资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和“有偿使用”的原则,可以采取自营、股份制经营、租赁或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根据规定,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必须保证其战时使用功能,不得影响战时功能转换。这一层的车位我们是一租20年,20年后不发生战争再自动续租,不用再交纳费用。”一家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说。

  记者就此采访了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一名王姓负责人 ,他表示与人防工程位置重合的车位,青岛市人防办允许开发商向业主转让使用权,也就是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业主,当万一遇到战争等突发状况时,国家将无偿收回这些地下车位。

  最让业主诟病的还是“以租代售”的问题。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人防办,开发商不可售卖,但这种一次性租20年的行为,在业主看来就是“变相出售”。

  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省里出台的物业条例其实难以制衡开发商。这名负责人说,业主如果要拿物业条例维权,首先由城市管理执法局物业执法中队介入,顶多是罚款了事。真正要制衡开发商,还得由开发商的监管部门介入。另外,《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已经明确规定,车位租赁费应当按月收取。一名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对车位有权转让使用权,对“应当”一词理解为建议而不是强制,往往倾向于以长租的方式变相卖车位,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规避监管。文/记者 刘乐芳 图/记者 刘金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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