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给了公车强堵急救通道的戾气

2014-03-12 17:16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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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上午,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徽州区分局的驾驶员单某驾驶单位车辆前往黄山市人民医院时,因故和医院保安发生争执,随后单某将驾驶的车辆停在医院进出大门口,导致救护车等不能及时进入。(详见本报今日34版)

  公车私用见得多了,但是公车私用得如此嚣张,以至于一言不合就要堵住医院急救通道,差点让两位危重患者遭遇不测,就实在少见了。我们不禁想问,这个烟草专卖局的司机何来如此底气?!

  对自家单位的人员“护短”我们也见多了,但是如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徽州区分局这样护得如此理直气壮的,同样非常少见——面对记者监督,先是给记者扣上一顶“上纲上线”的大帽子,随后又轻描淡写地表示该司机是办公时“顺路看牙”,以对司机“批评教育”,想必这件事若是没有引起公众质疑和媒体广泛关注,大概就只能如此“不上纲上线”地不了了之了,即便事件发酵至如此地步,该烟草专卖局也不过给司机“留用察看”的处分,对于分局领导人进行“免职”这个连处分都称不上的“保护性”处理。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该烟草专卖局可以对公车私用行为如此“坚决护短”?!

  既然黄山市烟草专卖局认为媒体上纲上线,那我们就给他“上纲上线”一次。一直以来,中央数次发布禁令,对于公车私用明令禁止,没有任何回旋和变通的余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话音未落,黄山烟草专卖局公车私用的行为,非但不稍微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显然,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公车私用在黄山市烟草专卖局早已经形成了 “惯性”而刹不住车了。

  更甚至,对于驾驶员单某的行为,已经不能仅仅用内部处罚的手段来追责了,仅参考一起案例:2008年7月3日,邝某因医患纠纷,纠集其兄弟4人堵塞珠海市某医院正门。事后,当地法院以扰乱公共治安罪判处4人有期徒刑各10个月。具体到此事,被单某堵住的一辆急救车上面拉着的重伤员已被截肢,按照医生的说法“对于这种危重患者,抢救的黄金期得精确到秒,晚一步,都会有生命危险”。显然,如果因为单某堵住急救通道的行为,而导致有危重患者不治身亡,那么我们甚至可以追究单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人命关天,这可就不是一个“上纲上线”这么简单的问题了。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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