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工商局获省普法先进单位

2014-03-13 05:50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记者 张忠德 

  通讯员 孙晓琳 刘尚丽 报道

  本报青岛讯 山东省普法办日前通报表彰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黄岛区工商局获此殊荣。

  黄岛区工商局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势,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为营造全区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新修改的《公司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3月份实施,黄岛区工商部门将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交易监管等工作。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