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触屏不灵怨天冷 电子产品质量问题多

2014-03-14 14: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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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不断更新换代,售后服务脱节,使手机问题投诉率居高不下。(网络截图)



  案例一电脑噪音过大三包期内退货遭拒

  2013年9月,市民邢先生在五莲县某商场的电脑专柜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格为2900元。购买后一直未使用 。2014年1月,邢先生取出电脑使用时发现噪音过大,声音非常刺耳,影响电脑的正常使用 。于是与销售商联系将电脑送修,可等了多日也未见修好,与商家协商未果,无奈只好来到五莲县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

  五莲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电脑专柜取得了联系。电脑经营人员认为,笔记本电脑的维修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返厂时间长是正常的,虽然邢先生的笔记本电脑在三包期内,但其购买时间过长,不能为其退货。工作人员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脑经营者应该处理该投诉。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电脑专柜负责人同意为客户全额退款。邢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二天气太冷手机触屏失灵?

  2014年1月22日,赵先生在五莲县城解放路某手机店内购买一部某品牌手机,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该手机触屏失灵,无法正常使用 。1月26日,赵先生去手机店,表示该手机触屏存在问题,要求商家退货。手机店以手机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赵先生无奈之下,拿着手机和发票单来到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在接到赵先生的投诉以后,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了解事件属实,随之展开调解工作。该店负责人解释该手机触屏不存在问题,而是天气太冷造成的触屏反应迟钝,非质量问题无法退货。

  针对上述情况,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下,经销商意识到自身服务存在的不足,并答应无条件为消费者全额退款。消费者赵先生在接到退款以后,对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其圆满调解表示了感谢。

  案例三手机通话有噪音商家称无问题

  2014年2月21日,许女士在五莲县某手机大卖场购买了一部品牌手机,价格为 700元。换了手机的许女士原本很开心,可手机买后的第三天却发现了问题。上网浏览网页时死机,重启后网络无法连接,通话时手机有噪音。许女士认为手机有质量问题,来到卖场,希望商家更换一部新手机,并将手机留在了卖场。商家粗略检查后,声称手机无问题,拒绝了许女士的要求。许女士无奈之下,于2月27日拨打了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希望帮忙维权

  接到投诉后,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于2月28日与消费者以及商家取得联系。经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下,商家意识到自身服务存在的不足,并答应为消费者更换一部同品牌型号的手机。许女士在收到新手机后,对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提醒选正规商家记得索要凭证

  手机、电脑这类的电子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极易出现故障。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家,才会避免“水货”,使自己的权益免受损害。要掌握鉴别水货手机的基本知识,如通过查看有无贴“进网许可”标志 、查询手机IMEI码是否一致 、手机说明书是否有中文等来辨别。

  另外,建议消费者购买手机时,一定要让经营者出具发票、三包凭证,并详细记载购买日期、品牌型号、机身号;维修时要求维护人员在三包凭证上写明维修情况,详细记载维修时间、故障内容、维修程度 、维修人员姓名,这都是依法维权和退换货的重要凭证。

  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等电子产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网络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脑逐渐成为每个家庭的必需品。而在电脑的普及过程中不难发现 ,其质量问题频发,不少消费者也深受困扰。手机更新换代快,部分经营者在未明示消费者的前提下违法销售假冒、高仿、翻新手机,让消费者苦不堪言。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新消法中,消费者具有优先退货权,即如果在三包期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那么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优先选择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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