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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出问题,顾客拥有优先退货权
【名词解释】三包
三包:三包是经营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实行“包退、包换、包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经营者对消费者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 ,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实际上,“三包”其实是“多包”,包括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多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
【变化】有问题可以直接换
新消法明确了退货优先的原则。原法条第45条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现在不用修两次,有问题可以直接换,当然这个“问题”是指质量问题。
扩大了使用范围。原法条仅对20多种常见商品的三包政策进行了规定,其他商品出现三包纠纷时,常无法可依。新消法中,有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并明确了7日之后经营者应承担退货、修理、更换义务的情形。
新消法还规定了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的费用。这意味着,消费者的负担将减轻。
【提醒】买“延保”注意服务方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电器类商品时,常会遇到是否需要“延保服务”这一问题。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延保服务”指的是延长家用电器的保修期。“延保服务”与“三包”不同,并非“三包”的延续,它们大多是卖场为促销推出的增值服务,其供方既有厂家、也有商家,还有商家与第三方延保公司合作经营,或由专门的延保公司独自经营等。
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一方面应了解清楚延保服务的提供方。建议消费者优先考虑原厂提供的延保服务,或选择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知名品牌产品的延保服务。另一方面要明确延保内容及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理清延保范围、延保期内故障等责任界定,最好与企业签订一个具体的延保合同。记者 张永平 通讯员 郑青 王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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