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万元)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建筑密度绿地率
2014-G013长清区大柿子园村D-2地块51259居住3.4≤总容积率≤3.8,其中2.2≤地上≤2.6,地下≤1.2≤20%≥35%703000停车率≥80%。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包括公厕及一处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施。
2014-G014长清区小柿子园村地块一70245居住3.4≤总容积率≤3.8,其中2.2≤地上≤2.6,地下≤1.2≤20%≥35%704000停车率≥80%。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包括公厕及一处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等设施。
2014-G015长清区玉符街南侧B地块117351居住2.5≤总容积率≤2.9,其中1.6≤地上≤2.0,地下≤0.9≤25%≥35%706000停车率≥80%。规划住宅为高层。沿长清大道居住建筑按公建立面进行设计。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包括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及公厕等设施。须处理好与长清大道的空间景观关系。
2014-G016槐荫区阳光新路西侧,建新路北侧33665.1居住2.1≤总容积率≤2.9,其中1.6≤地上容积率≤2.4,地下≤0.5≤21%≥35%至2074年7月12日4000停车率≥80%。规划建筑后退各类控制线的距离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
2014-G017经七纬四路斜马路口50.2商业商务1.51≤总容积率≤2.14,其中1.0≤地上容积率≤1.63,地下≤0.51至2038年11月30日10
2014-G018天桥区二环北路北侧74722居住4.4≤总容积率≤4.9,其中2.8≤地上容积率≤3.3,地下≤1.6≤18%≥35%707000停车率≥80%。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同时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公厕等设施,室内副食品市场需结合临近同类设施统筹考虑;须集中设置不少于200个公共停车位,并单独设置出入口对外使用。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2014-G019历下区旅游路以南8852居住1<总容积率≤1.551,地上≤1.068,地下≤0.483≤15%≥45%至2076年9月26日1000停车率≥60%。地块内须配套建设物业管理、商业服务、换热站、变电室、公厕、垃圾收集点,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道路,并保证对社会开放使用。
2014-G020历城区华龙路南侧、华阳路西侧24141居住3.5≤总容积率≤4.1,其中2.2≤地上容积率≤2.8,地下≤1.3≤20%≥35%704000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2014-G021历城区烈士山东路东侧19742.9居住3.6≤总容积率≤4.4,其中2.2≤地上≤3.0,地下≤1.4≤18%≥35%702000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同时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地块须处理好沿飞跃大道、胶济铁路的空间景观关系。项目规划设计须征求并落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针对项目有关规划控制、引导意见,项目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源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保证金账户的截止时间:2014年4月14日16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4年4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挂牌时间为:2014年4月4日9时至2014年4月16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
2014—G013至G017号
联 系 人:迟恒智 王莉
联系电话:0531—66605202
2014—G018
联 系 人:严雷 刘芳
联系电话:0531-66605201
2014—G019
联 系 人:陈敬泉 王蒙
联系电话:0531-66605417
2014—G020、G021
联 系 人:孙冬 张宝凯
联系电话:0531-66605406、66605407
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经二路支行
账 号:1602001029200077334
或:
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济南龙奥支行
账 号:376090100100013856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