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38条政策措施筹集830亿资金支持农改

2014-03-16 08:39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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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

  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

  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鼓励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到农村社区设立网点,将适合由社会服务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将农村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870元、670元;支持180所乡镇中心学校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在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上,对农业院校和农学专业学生给予适当倾斜;在对所有中职在校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对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等。

  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提高到320元,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的标准落实基础养老金;在继续对城乡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长寿津贴的基础上,对城乡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200元的高龄津贴,并为贫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在各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基础上,再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基础上,将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儿童、失依儿童等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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