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3月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采访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了《青岛市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标志着青岛市正式建立价格调控专项资金制度。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分为日常价格调控资金和应急价格调控资金两部分,将成为补贴群众生活的“钱柜子”。据悉,省内外其他城市基本上是采取面向社会征集的方式筹措资金,而青岛设立的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则由市政府集中部分财力统筹安排,不增加社会负担。(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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