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曹琳 徐珊珊) 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
盗窃案件,两名
大学生打起了歪主意,三次偷窃同学的笔记本
电脑,后两次偷窃的竟然还是同一台电脑。
李思和刘文利是高中同窗,两年前,他们一起来到了章丘某高职读书。2013年8月,李思和刘文利商议,想偷同学的笔记本电脑拿出去卖掉。于是,刘文利把宿舍钥匙留给了李思,自己到外面放风。李思则打开刘文利的宿舍门,把刘文利舍友的笔记本电脑偷走。之后,两人到校外电脑维修店进行销赃。以950元的低价把赃物出手。
赃款不久就挥霍一空,两人谋划第二次出手。8月下旬,两人看到斜对过的宿舍敞开着门,于是又偷出了一台笔记本。没想到当时上铺有位同学正在睡觉,认出了刘文利的背影。失主随后找到刘文利,没有报警也没有报告校方,只要回了电脑。
这次过后,两人并没有改过自新。“十一”长假返校后,刘文利又一次看到斜对过的那间宿舍敞着大门,他找来李思故伎重演,把上次“失手”的电脑偷了出来。
慌忙中,李思把电脑塞进外套就往楼下跑,竟迎面撞上了刚打球回来的失主,电脑也从怀里露了出来。这次失主抓住李思送到了校保卫处。
校方以品行恶劣且屡教不改为由
开除了两人的学籍。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章丘法院做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刘文利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李思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