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5日讯(记者 林伟萍) 记者25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截至今年3月份,本市为城乡“
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发放
免费电量款已经全部到位,总计近1400万元,这是该制度实施以来首次组织实施退费。据了解,青岛市将建立免费电量款定期发放工作机制,自今年4月起,全市150多万的城乡“低保户”和近13万的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电量款将随低保金一并定期发放,随家庭退保而停止。
据了解,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自2012年7月1日实施,电价阶梯价格制度要求给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了15度免费用电基数,相关电费实行先收后返,在抄表年度结束后全额退费。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保证这项政策落实到位,市物价局会同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采取跟踪督查、调度落实等方式,及时足额地将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期间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款发放到位。据了解,此次全市156.6万户城乡“低保户”和12.7万户农村“五保户”享受了免费电量款优惠政策,共发放免费电量款金额为1397.97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