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缴费不满三年只享部分待遇

2014-03-28 08:0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3月27日下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社区处马青处长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据马青介绍,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按参保时间分段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半年以内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待遇;缴费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社会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的25%,目前为5万元;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50%,目前为10万元;缴费满两年不满三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75%,目前为15万元。缴费满三年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马青说,新建用人单位初次投保20人及以上的,大、中(含高中)专以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就业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上述政策的限制。

  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