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宴须交场地费?酒店行为属霸王条款

2014-03-28 11:3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3月27日讯(记者 张永平 通讯员 郑青 王颖) 每一对新婚夫妇都希望拥有一个完美的婚礼,所以新人对于酒店和婚庆公司的选择总是非常谨慎。但也经常有和酒店或者婚庆公司沟通上出问题的时候。家住五莲县的陈先生和李小姐就遇到了这样令人烦心的问题。

  陈先生与李小姐于3月16日在五莲县某酒店举办婚礼,共订有6间包间、大厅桌位24桌。本来很期待婚宴的一对新人,没想到当晚不但没觉得开心,反倒窝了一肚子火。该酒店虽然自带婚庆,但本着节省的心理,这对新人选择了朋友开的婚庆公司,没想到这一行为却触怒了酒店。婚礼当晚,该酒店不仅拒绝提供原本答应免费供新人使用的蜜月套房,而且对婚礼的举行也各种不配合。在匆忙中结束婚礼的新人很委屈。这时酒店又要求新人交纳500元的场地费。新人才发现婚宴协议书的反面有一条工作人员手写的条款:若使用非酒店婚庆,则需收费500元。交完场地费后,新人越想越气,于3月18日来到了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根据新消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五莲县工商人员认为,酒店强制收取婚庆场地费是霸王条款,也是违法的,无效的,责令酒店退回消费者500元场地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婚宴 场地费 日照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