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称偷东西不为钱为减压 赃物全部藏在家里

2014-04-17 11:1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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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工作,上有老下有小,心理压力太大了,看见谁家车窗开着我就想拿点东西,这样能缓解一下心理压力。”4月16日下午 ,在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延安路派出所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徐某低着头说道。据办案民警陈木法介绍,徐某经常利用出门闲逛机会盗窃车主放在车内的财物,而盗窃财物全部“收藏”在家里。

    4月16日下午,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延安路派出所的一间办公室里,地上、桌子上、窗台上都堆满了东西,各种型号的手机、20多本驾驶证、各种账单以及衣服、包等满满摆了一屋子。民警陈木法告诉记者,这些东西都是从犯罪嫌疑人徐某家里搜出来的。

    “多亏了一位女士报警,不然我们也不会抓住他。”陈木法告诉记者,4月15日中午,王女士前来报警称,自己在聚贤路从徐某手上租了一处房子,交了1500元定金之后房东就把钥匙给她了,15日上午她再次前来看房发现门锁被换了。“王女士给了我们一张徐某车的照片,我们发现他的车牌是假冒的,车也是经过改造的。”随后,民警让王女士联系徐某谎称再出来谈谈,随后当场将徐某控制。15日下午2点多,民警去徐某家搜查发现了他盗窃的事实。

    据了解,徐某今年48岁了,因为没有正经工作,心理压力一直很大,在一次外出闲逛的时候,发现一辆车车窗开着没有人,他就顺手把里面的太阳镜偷了出来。徐某告诉记者,自己心理压力一直很大,靠着偷东西能缓解一下心理压力。“我从来也不砸车窗,只是看他们有车窗开着的,就顺手拿一些,有的东西就自己用了,有的东西没有用我就存在家里了。”

    据民警介绍 ,徐某已经有4次犯罪前科,目前已经已经查实的作案次数有20余起,涉案金额达到3万余元。“实际作案可能得有40余起,目前还有一些有待于进一步审理查实。” 文/图  记者 郭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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