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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西流 4月18日下午,广东省东莞市约50名出租车司机非正常聚集至东莞交通运输局办公地点交通大厦附近 ,要求政府为每辆出租汽车每月降租2000元。东莞市政府高度重视,就此事召开专题会议,正在研究适当降低一类出租车承包费。(4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出租车司机采取“非正常聚集”手段,要求降低出租车份子钱,东莞市政府积极应对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是,出租车这一准公共服务行业,在管理体制上存在诸多弊端,仍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弊端,不仅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出租车拒载、打车难等城市交通顽疾,将会愈加严重。因此,与其遇事“临时抱佛脚”,不如推进出租车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适时出台出租车调价听证方案,并将份子钱的调整纳入其中。
2013年5月份,北京建立了份子钱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公布份子钱标准,在保障出租车司机利益 、平衡劳资关系等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值得东莞及各地借鉴。事实上,只有出租车司机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他们才会规范经营,用心服务,才不会去损害乘客的利益。因此,有了调整机制,还应该建立协商机制:如何尊重和保障出租车司机的“话语权”,使他们以一个与公司平等的身份,就份子钱调整标准进行集体协商,显得尤为重要。
勿庸讳言,出租车企业实际上垄断了从政府那里有偿取得的运营权,以看似“正当”的理由占有司机的劳动成果,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份子钱偏高。同时,在油价上涨、车辆折旧加快、私家车增多、“黑车”抢活等不利条件下,出租司机早已不堪重负,而唯一的路径就是期望份子钱减负。劳资双方围绕份子钱形成了利益冲突,如果没有第三方力量和机制进行平衡,因为双方所处地位悬殊、掌握的资源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利益的天平必定朝资方倾斜。
因此,若想份子钱从根本上平衡企业与司机利益,化解劳资矛盾,需要建立一种双方能够有效对话、协调关系的沟通机制 ,即集体协商制度 。对于人数较多、相对分散的司机而言,需要通过工会、特别是行业工会组织,就自己的经济权益与企业管理者展开协商。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各地出租司机的行业工会或没有建立,或徒有虚名 ,未能真正担负起切实维护出租司机基本权益的职责。
由此可见,当务之急是加强行业工会建设,让出租司机成为行业工会组织的主体,在份子钱集体协商中,享有与企业对等的“话语权”,并与企业形成和谐共赢的劳资关系。同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中立方,应充分发挥监督 、协调作用,维护份子钱集体协商的公正和公平。更重要的是,要把监管和协调工作做在平时、做在事前,避免沦为平时撒手不管、出了问题收拾烂摊子的尴尬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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