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获558万元生态补偿金

2014-04-24 05:51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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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杨淑栋 报道

  本报淄博讯 日前,山东省环保厅首次公布17市生态补偿核算情况,淄博市考核得分27.9分,获得生态补偿金558万元,在全省生态补偿核算中名列第五。

  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了解到,2013年10月底,该市启动了对电力、钢铁、焦化、水泥四大重点燃煤行业以及建筑陶瓷和露天矿山的限期治理行动。市发改委出台火电机组淘汰计划,市经信局出台控煤计划,交警部门已组织多次夜查,重查黄标车进城。

  据省环保厅统计,今年一季度淄博在PM2.5平均浓度上的改善幅度最大,同比下降38微克每立方米,而该项的权重也是最大的,占考核分数的60%。此外,PM10、SO2同比下降均为18微克每立方米。

  据悉,今年2月,省政府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市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全省空气质量作出正贡献的,省级向市级补偿;市级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对全省空气质量作出负贡献,市级向省级补偿。市级向省级缴纳的资金将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资金进行统筹,用于补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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