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社保缴费核定确认

2014-04-26 11:51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记者 单辰 通讯员 王潇 报道

  本报寿光讯 近日,寿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了一项创新举措,即在计发社会保险待遇前对退休(职)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定和确认,以切实保障退休(职)人员合法权益。

  核定确认先由用人单位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系统打印《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核定确认表》并初次核对;再由社保中心对该表内容进行审核认定或补充修正;最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将核定确认表内容告知退休(职)人员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核定确认的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用工形式、养老保险的缴费(含实际缴费、视同缴费)情况、医疗保险的缴费(含实际缴费、视同缴费)情况以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年限、需要补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需按1%补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等。通过此举,社保中心在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切实保障了退休(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综合 大众日报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