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5日讯(记者 朱薪雨 ) 5月5日晚7点至11点左右,台东街道办联合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四个中队的执法人员,对
台东商圈附近50多个占路经营摊点进行了
整治。今后6个月的时间,将采取错时工作法,排查整治无证经营、占路经营等违法行为。
“前期已经给各个店铺、商家都发了整治《通告》。”台东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科科长曹佃国告诉记者,利津路以东、台东一路以北、延安三路以西、浦口路洮南路以南区域,路边无证经营、占路经营等违法行为严重,环境污染、噪音扰民以及食品安全等问题突出,所以从5月份开始,至少历时六个月,深入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每天10:00~11:30、14:00~21:00,实行错时工作法。
5日晚7时,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台东中队、台东三路中队、大港中队和登州路中队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已集合完毕,准备对台东商圈的占路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抽查整治。晚8时许,记者随着执法人员来到台东六路与和兴路路口,在路口的西北侧,有两家小吃摊摆到了行车道上,有很多客人在帐篷下就餐。
“我们现在客人这么多,就先别收我们的摊子了。”老板一见执法人员靠近连声道,坚持不愿意将自己的摊子撤走,于是执法人员收走了一个啤酒桶作为警告。“他这里确实客人比较多,我们也要注意执法的方式,如果强行收走他的摊位,会引发矛盾。”台东中队一分队分队长谷影告诉记者,在处理这种占路经营的问题时要讲究方法和技巧,不可不计后果强行执法,“这些摊点都是老顽固了,我这次先收走他一个啤酒桶,价值七八百元,可能他还不心疼,但是下次再发现,再收走其他的物品,他肯定就知道严重性了。”
在大名路上的一家啤酒屋,被执法人员收走了摆放在道路上的桌椅后,老板无奈道,“我们屋里的门面就巴掌大,趁着晚上生意好,把摊子在外面摆大些还能多赚些钱。”这位老板自称姓王,坦言自己早就因占路经营被罚过款,但是他的经验证明,被罚的钱还是可以通过晚上的露天烧烤挣回来的。
“今天整治的摊点全都是前期做过摸排、调查的,都是一些‘老顽固’、‘惯犯’,跟他们说了多少遍也不整改,所以必须进行整治。”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建国说。截止到5日晚9时,执法人员巡查了50多个占路经营的摊点,进行了劝导、警告和没收等整治措施,没收的东西把5辆执法货车堆得满满当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