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土资源部的时间表,今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
登记制度,用4年时间运行统一的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届时,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询,将可实现。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意义是确认和保护公民的不动产权益。”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告诉记者,作为调整财产关系非常重要的、基本性的法律,我国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中已提出“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制度一直未能建立。“这一方面导致物权法中的这一规定得不到实施,另一方面,目前不动产登记信息混乱,不动产的交易安全缺少保障。”她说。
在青岛,这样“鞋底”和“鞋帮”打架的情况就少得多,这也为我省下一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部分示范。该市2001年成立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登记实行“房地合一”,即将咖啡色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黄色的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变成了红色的“房地产权证”,老百姓领到手,等于同时确认了两项产权。
虽然官方一再声明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意在确认和保护公民的不动产权益”,但媒体和公众却总向“反腐”“为房产税铺路”解读。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朱宝丽认为,这样的解读不无道理。一是贪腐者往往被查出有多套房产,另外,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此前的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有紧密关联。虽然国土资源部解释统一登记的含义为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并未出现全国联网字眼,但全国联网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杨学莹 滕红光)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