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着食字号却称能治病 胶州市民怀疑买到假药

2014-06-03 17:22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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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购买的“冬虫草全蝎胶囊”标着食字号却称能治病。赵波 摄



  齐鲁晚报6月2日讯(记者 赵波) 2日,胶州市民梁先生反映,今年3月初,他在一家保健品店买了一盒治疗腰酸腿疼的“药”,不仅毫无疗效,最后发现还是臭的。梁先生怀疑是假药。2日,胶州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称,将在3日进行调查。

  2日,记者见到了梁先生和他购买的名为“冬虫草全蝎胶囊”的药品。梁先生称,今年3月初,他在青岛工学院南门附近的一家保健品店内购买了一盒“冬虫草全蝎胶囊”。当时,售货员称这种药可以治疗腰酸腿疼。可回家吃了大半盒不仅没有效果,打开胶囊后里面竟散发出一股臭味。记者看到,包装盒上标有适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肢体麻木等症状,但许可证号却为“豫卫食证字(2008)”。随后记者拨打包装盒上的电话,却提示已经停机。

  怀疑买到假药的梁先生曾先后向当地食药局和工商局反映,但对方都说不归他们管。梁先生称,食药局曾派人去保健品店调查,但店里的工作人员以寻找老板为由一去不返。之后,食药局工作人员称梁先生购买的是食品不是药品,归工商局管,但工商局却称归食药局管。这让梁先生很是疑惑。“我也不是想要赔偿,就是不想让这种假药在市场上继续骗人。”梁先生说。

  2日,记者联系到曾去保健品店调查的食药局药品管理科王科长。王科长称产品包装盒上是“食字号”,属于食品问题,应该归工商部门管理。不过,由于5月底,食药部门和工商部门刚进行完分工调整,药品和食品问题都划归食药部门管理。对此,胶州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科李科长称,3日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问题属实,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经营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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