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任先生近日购买了一套
二手房,交了一笔房屋
维修金,而小区那些老业主没有交上这笔钱,将来用这笔钱反倒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这让他很困惑:没交钱的来管交了钱的?记者6月9日了解到,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市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的重视,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影响了公平性,正在重点研究存量房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改进等方面的问题。
房屋维修金被称为房子的“养老金”,2012年3月起购买新房二手房交易时都要交,但大部分2012年3月之前交房的业主没有交这部分钱,这就让许多购买二手房的业主感到困惑了。“我上个月买了一套市北区水乡苑的二手房,按规定交了4000多元房屋维修金,但很多老业主没有交,到时候用这个钱的时候还得经过没交钱的人同意,这合理吗?”市民任先生说。
据了解,任先生购买的多层住宅每平方米得交51元,83平方米的房子他总共交了4233元。而那些购买高层的业主每平方米得交133.6元,动辄一万多元,他们对这笔钱更为敏感。市南区宁夏路一小区是2003年交房的,自2012年3月以来50多户换了业主,新业主交的房屋维修金已经过百万元,但由于申请程序比较复杂,大修用不了这笔钱,小修耗不起时间成本,这笔钱如何使用成了小区购买二手房业主的烦恼 。
6月9日,记者就这种现象来到市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咨询。“由于本市进行产权转移的存量房屋也需要交存维修资金(此处所指的存量房屋维修资金特指2012年3月1日之前的存量房屋未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2012年3月1日之后在产权转移过程中交存的存量房屋维修资金),这就造成了大量存量房屋只有部分交存维修资金的情况。”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照‘经具有利害关系的建筑面积及户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规则进行表决,会出现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决定已交存维修资金业主的申请使用之情形,既影响了公平性,又因为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繁琐、办理手续复杂、时间较长等,引起业主不满,因此这次整治需重点研究存量房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改进等方面的问题。”
记者 刘乐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