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济南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直部门首轮巡查工作日前已经全面展开。5个巡查组已经先后进驻市农业局、滨河集团、市侨办、市贸促会和市科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查。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在两至三年内,对全市71个市直驻在部门(单位)全部巡查一遍。
据悉,此轮巡查主要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检查,这是济南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执纪监督的一次创新性实践。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启动巡查工作的同时,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巡查工作同时启动。
此轮巡查对领导班子着重检查5个方面,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看是否政令畅通、落实有力;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看是否存在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惩防体系建设以及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情况,看决策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违规决策等问题。对领导干部着力检查4个方面,主要是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个人廉洁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情况等。
巡查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档案等资料,听取驻在部门、下属单位的意见建议,召开驻在部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设立监督电话,公开举报邮箱等。
巡查中如果发现10类问题,要及时报告市纪委常委会。包括: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违规多占住房或者违规买卖保障性住房;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包括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效果不明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及其他应当报告的违纪违法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