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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燕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本单位患
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未进行病情鉴定的情况下,公司不应将刘先生辞退 。可刘先生似乎对此并不了解,也未主张任何补偿,甚至连最基本的治疗费都无法得到保障。透过这件事,我们看到了部分劳动者法规知识的缺乏,也看到了企业守法意识、责任意识的薄弱。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
权益保障给力,需要有关部门走进企业、走近职工,认真扎实地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更多职工明白自己的权利,也倒逼相关企业切实拿出态度、落实措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相关劳动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肃惩处相关问题企业,必要时应积极引导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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