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车放火案:男子将液体倒自己身上点燃

2014-07-08 06: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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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杭州7月7日电 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经公安机关日夜奋战、缜密侦查,7月5日发生在杭州的7路公交车放火嫌疑人身份已被确定,警方宣布该案告破。

  7月5日17时许,杭州市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 ,一辆7路公交车突然起火燃烧,造成车上多名乘客烧伤。杭州市公安局迅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视频侦查、调查访问等获取证据,确认系放火案件,并于7月6日凌晨锁定放火嫌疑人系公交车内被烧成重伤的一名男子。

  警方通过专门侦查、发动群众等措施,于7月7日晚查明放火嫌疑人真实身份 。据查,犯罪嫌疑人包来旭,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近年来在浙江多地暂住落脚。7月5日早上,包来旭从义乌窜至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7路公交车行至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包来旭点燃随身携带的类似“香蕉水”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 29名乘客受伤,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也被烧成重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伤情危重,仍在医院救治。警方已对其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现场还原

  男子将液体倒在自己身上点燃

  7月5日16时09分,疑犯随身携带一深色双肩包,从7路车起点灵隐站上车后,经过车辆过道,到达后门照顾(老弱病残)专座,将一深色双肩包藏匿于座位下。

  17时03分06秒,该男子起身,从包中取出并倾倒可燃物。

  3秒钟后,该男子用打火机点燃可燃物,致车厢内起火燃烧。

  在现场勘查中,杭州警方发现,该男子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装有一个白色塑料桶。目前,公安人员在对被烧车辆地板上的燃烧残留物和白色塑料桶中残留的可疑可燃液体进行了提取检测,发现液体中含有“香蕉水”成分。据了解,香蕉水又名天那水,是无色透明易挥发的液体,有较浓的香蕉气味,主要用作喷漆的溶剂和稀释剂。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16岁的初二姑娘小程当时站在该男子附近。小程称,该男子在倒液体时,还向周围乘客做了一个很诡异的笑容。在自己身上浇满液体后,将最后一点液体倒在了公交车地板上。

  车内乘客根本还未来得及反应时,“那男的拿出一个打火机,就往自己身上点,前后不到3秒钟,火就起来了。”一名当日在车上的目击者称。

  “当时就听到‘呼’的一声,那男人立刻变成了一团火球,整个车厢都着了起来。”小程说。据《新京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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