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0日消息 7月10日上午,市北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施工人员,依法拆除了位于大沙路2号的9处临街违法门头房,面积共计250余平方米。
市北城管拆除违法建筑
前期,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大沙路这片门头房始建于90年,属于
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由于年久失修,木制屋顶已经开裂。今年5月份,市北城管水清沟中队在开展城管执法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全面排查,发现了这处某企业依托企业外墙而建的门头房,这片门头房没有任何相关手续,属于违法搭建,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这些门头房全部对外出租,用于经营阀门、管件、防火砖和小超市等,有的经营业户还在此居住。由于牵扯租金等问题,6月份以来,结合“百日攻坚行动”,执法人员多次到企业走访从消除安全隐患角度进行
拆违动员工作,企业同意退租,并协助做租赁业户工作。经过执法人员反复走访租赁业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租赁业户同意搬离,纷纷收拾货物,并寻找新的经营地点。从7月8日起,租赁业户开始清理房屋内的物品,7月9日,执法人员安排施工人员帮助搬运货物。7月10日中午,房屋内货物全部清空,执法人员安排大型施工机械对这片违法房进行了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将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拆后的美化亮化工作。
就在中午拆除上述这片违法房的同时,不远处的金沙路上,某物业公司将砂砖等堆在马路中央,进行违法搭建,经调查,该物业公司欲在此处建设停车收费亭,将周边两条小路圈占作为小区停车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工,并依法拆除已经搭建好的2米多的外墙。
据悉,截至6月底全市已清理拆除存量违法建筑4418处、33.5万平方米,及时查处并拆除各类新生违法建筑423处、7.4万平方米,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有力地打击了各类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取得良好成效。
文/
王硕 通讯员/周欣 朱真麟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