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裙子老板淘宝体微博曝光 律师:不侵权

2014-07-13 08:45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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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崔先生在新业广场内经营着一家服装店,7月10日晚间,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趁店员不备,将一条长裙塞进包里便匆匆离开。 “亲,您在新业广场购物的时候忘记交款了,如果能记起来的话请归还。 ”崔先生将监控拍下的这一幕截图发布在了微博上。“理解,丢了东西都着急。 ”“这不会侵犯肖像权吧。 ”崔先生的微博引发了市民的争议。但律师表示,崔先生在微博中的“淘宝体”话语拿捏得非常得当。

  监控拍下:女子“秒杀”长裙不付钱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新业广场内的纳纹女装店,一名店员打开了7月10日晚间的视频监控。录像显示,当晚8时57分许,一名扎着马尾辫、戴着眼镜、穿着条纹长裙肩披白色外搭的年轻女孩将双肩包背在胸前,进店后径直走向了西侧的衣架。不到一分钟后,女孩从衣架上取下一条水红色的长裙试了试大小,随后将长裙放回,到西侧货架上取下了一条一模一样的裙子。“她是在选个自己能穿的号。 ”店员称。

  记者发现,女子将选好的长裙放在了衣架上,随后又开始在店里逛。绕着店里的两排衣架转了一圈后,她回到西侧的衣架上,拉开胸前的背包拉链,不到5秒就将长裙取下塞进包,离开了服装店。

  店主无奈:截图发“淘宝体”微博提醒

  “她来的时候,店里东边还有三个顾客,我们忙着照看她们,结果忘了西边。”店员称,当晚她们清点货物时发现少了一条长裙,立刻调取监控,发现了这名女子的身影。 “丢的东西其实不贵,但她偷东西挺气人的。 ”店长称,被盗的长裙价值459元,现在看起来,女子在店里逛一圈,应该是专门在挑选店员视线的死角,方便出手。

  “这事不大,我也没报警。 ”店主崔先生称,他无奈之下把录像截图发布在了微博上:“亲,昨天晚上您在新业广场购物的时候忘记交款了,如果能记起来的话请归还,如有认识这位美女的朋友也请帮忙提醒一下。”微博很快被网友们转发。

  引发争议:律师称店主话语拿捏得当

  就此事,记者在商场里采访了几名逛街的市民,大部分市民都对崔先生的行为表示理解。 “拿走东西不付钱就走了,这不就是盗窃么?”市民称,这种行为确实可恨。但也有少部分市民称,是不是盗窃该由警方说了算,就这样把照片贴出来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谷元山律师认为,侵犯肖像权有一个前提,即使用肖像是为营利或有其他非法目的,崔先生作为受害者,并无不当。不仅如此,崔先生在微博中的“淘宝体”话语拿捏得非常得当,并未将该女子的行为定性,只是在做善意的提醒。记者 刘卓毅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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