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代办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推动博士后“落户”

2014-07-21 17:3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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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21日消息  今后,青岛所有博士后站招收博士后人员不用再去济南办理进出站手续了!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获悉,经积极协调,山东省院士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已正式批准同意青岛代办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这在全省尚属首例。也就是说,今后凡是青岛博士后站招收的博士后人员,都可以直接到青岛市人社局办理进出站手续,办事效率将大大提高。

  根据国家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之前青岛各博士后站招收博士后人员必须到省博管办办理进出站手续,以2013年为例,全市共招收了博士后研究人员近300人,因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时间各不相同,所在博士后站的工作人员经常往返济青办理手续,办事成本高,工作效率十分低下。

  据了解,代办博士后进出站手续是青岛又一个提升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的小亮点。自1988年开展博士后工作以来,青岛博士后工作就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早在2008年,青岛就在全省开创性地对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进行资助,2012年,青岛又出台了《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试行)》,空前加大了资助力度,博士后事业也随之快速发展。《计划》出台后,申请来青岛做博士后的人数越来越多,各博士后站招收规模快速增长。仅2013年一年,全市78个博士后站共招收285人,总数接近2012年的2倍,从今年年初摸底的情况看,预计2014年招收总量还将快速增长,这必将进一步推动青岛博士后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文/孙贴静

  相关链接:2012年底,青岛启动了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计划用10年时间,通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面向社会招收培养3000名博士后。同时,将力争使博士后出站留青工作和创业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为保障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顺利实施,青岛出台了一揽子博士后招收和培养的扶持政策,不仅将资助范围涵盖了设站、招生、出站、创业、家属子女安置等各个环节,还将资金扶持范围首次扩至中央(省)驻青单位及青岛事业单位。

  在设站招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对新设站的单位,开展工作后给予30万元的建站资助;对已设站并招收博士后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的,每年给予5万元的科研资助;对新进站的博士后承担的应用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在青岛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此外,政策还规定,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经费资助;对招收的博士后出站后留青创业的,再给予合作导师5万元奖励;为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生活补贴。

  扶持政策还包括: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设站单位为博士后提供公寓的,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博士后进驻科技孵化器工作的,可继续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三年, 免租期间自愿选择不租住的,给予每年3万元补贴。

  在就业创业等方面,扶持政策有:博士后出站后选择留青工作或创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安家补贴,配偶不跟随来青的,两年内每月给予500元的两地分居生活补贴。此外,对出站留青创业的博士后,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期给予50-150万元的创业资助。还可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免除三年租金,给予银行贷款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 (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此外,选择留青自主创业的博士后还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优先列为科技部门重点服务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评选等优惠政策。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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