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7月31日讯(记者 王爱科) 自8月1日开始,岛城实施新一轮的住房保障政策,将停止执行多年的四类保障房分类申请方式,改为统一申请、并轨运行,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 ,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此外,除以前审批通过、目前正在建设的
经适房和限价房项目,今后将不再审批通过配建经适房和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今后住房保障的“主力军”。
31日上午,
青岛市政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传达本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年)”。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实施,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合理调整本市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将现行各类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王咸宁说。
据介绍,青岛保障房新政的出台,背后是国家和省里有关大政方针的推动。早在去年的10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去年12月,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轮候配租、完善定价机制。
目前青岛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此前,四类保障性住房一直划定各自的申购条件,并分类申请。新政策施行后,意味着施行多年的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将取消,调整为统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说。
在保障范围方面,将符合现行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部分新就业职工和人才等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以及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根据不同群体实施分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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