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13日讯(记者 张永平) 13日,记者从日照市质监局获悉,第三届日照市
市长质量奖的评选工作开始,以表彰为日照市质量振兴、质量强市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据悉,申报第三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 ,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行4年以上;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 ;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名牌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可优先列入评审范围;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申报第三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有:从事或涉及质量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振兴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质量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个人所属的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个人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次申报工作鼓励质量管理理念先进、技术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申报;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高、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申报;鼓励质量管理理念鲜明、品牌优秀、追求卓越、绩效突出的现代农业龙头骨干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申报。严格限制在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的行业以及高能耗行业企业申报。在个人申报方面,重点考虑为质量提升、质量发展、质量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一线员工、质量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
自愿申报第三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应于2014年9月1日前向所在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质量兴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于2014年9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日照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推荐和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对弄虚作假 、营私舞弊的申报组织或推荐单位,取消其申报或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