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价上演"三连跌" 上月新房价格跌幅扩大

2014-08-19 05:5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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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18日讯(记者 王爱科) 岛城新房二手房价格跌势依旧。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上月岛城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跌了1.2%,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跌了0.9%,跌幅较6月份进一步扩大。自今年5月份以来,这已是本市新房、二手房价格连续3个月处在下降轨道。

  根据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7月份青岛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跌了1.2%,同比上涨2.7%,延续着今年5月份以来的下跌趋势;环比跌幅在增大,同比涨幅在收窄。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样环比下跌1.2%,同比上涨2.0%;二手房住宅价格指数环比跌幅为0.9%,同比下跌0.2%,这也是二手房首次出现同比下跌情况。

  从分类情况来看,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跌1.2%,同比上涨2.0%;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跌1.3%,同比上涨3.1%;144平方米以上的价格指数环比下跌1.2%,同比上涨2.8%。二手房方面,9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下跌1.1%,同比上涨1.2%;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8%,同比下降1.1%;144平方米以上的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7%,同比下降1.0%。

  “新盘入市量增加,销售竞争压力递增,开发商回笼资金的需求迫切,价格战不可避免,还会持续下去。”青岛世联怡高总经理陈耀华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方面,7月份,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 ,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4个,持平的城市有4个,上涨的城市有2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为上涨 0.2% ,最低为下降2.5%。

  二手住宅价格方面,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5个,持平的城市有4个,上涨的城市有1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为上涨0.1%,最低为下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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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资金拨付比例可上调


  半岛都市报8月18日讯(记者 王爱科)  18日,本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开发企业信誉良好、资质较高的,可有条件提高重点监管资金在各工程进度中的拨付比例。这意味着开发商的资金链难题或因此得到一定的缓解。

  去年的7月1日,青岛开始执行《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将开发商的预售资金统一管理,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监管部门同意,否则不得随意挪用购房人的购房款。依据新的通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申请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30% 的资金额度;建成层数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的,可以申请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50%的资金额度;主体封顶的,可以申请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70%的资金额度;通过竣工验收的,可以申请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95%的资金额度;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解除监管。按照上述工程进度和申请额度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后,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的5%。对于信誉良好且开发资质较高的企业,在达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成层数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和主体封顶三个节点时提高可申请的重点监管资金拨付比例,提高的具体比例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相关证明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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