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任职之前,最重要的就是签订
劳动合同,而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都应该保留一份合同。而有市民跟记者反映,自己在青岛
高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明签过劳动合同,为啥公司不发给员工一份,自己主动索要也没有任何解释。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丛伟律师提醒市民,劳动者有权持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在签完合同后,直接留一份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近日,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青岛高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很久了,明明记得签过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却并没有发给员工们一份,而有员工跟公司索要,公司就是不给,也没给出过解释,甚至有人直到离职,都没看见自己当初签的合同啥样。8月19日,记者采访了刚刚从这家公司离职的温刚(化名),他告诉记者,他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五个月,从当初签完劳动合同后,就没再见过合同啥样。
温刚介绍说:“我在这家公司担任安保工作的经理,大约四五个月前进入的公司,最近几天刚刚离职。当初我刚进入公司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签完合同以后,公司并没有给我一份。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权益,应该劳动者和企业都拿一份,但是为啥我们没有。原来不仅是我,许多同事都没有拿到合同。”
温刚和其他几位同事,曾经多次跟公司里负责人事的综合部的工作人员索要劳动合同,但是都没有什么结果。“他们就是不给合同,也说不出为啥不给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我们只有拿到合同,心里才有底,而我直到辞职,都没有看到那份合同。”温刚跟记者说道。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该公司其他部门的两位工作人员,他们两位均表示,合同都没有拿到手。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人去索要过,但是没有结果,大多数人都觉得无所谓,不是很重视。
为了解相关情况,8月20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联系到该物业公司综合部的工作人员刘女士,之前该公司的多位员工告诉记者,综合部负责该公司的人事工作。而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正在开会,暂时不方便答复记者,过一段时间会联系记者。但是直到截稿时间,记者都没有得到刘女士答复,而记者多次试着再拨打刘女士的电话,但是均无人接听。
就此事,记者又采访了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丛伟律师,丛伟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法律来说,劳动者有权利持有一份劳动合同,可能有不少劳动者这方面意识比较单薄,不会主动索要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材料。虽然法律中,没有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 ,是劳动者先签字还是企业先盖章,但是为了防止某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采取强硬态度,建议劳动者要求企业先盖章,劳动者后签字,在签完字以后,直接留一份合同。”本报会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记者 任加禄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