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杀害7名女性,并私藏枪支、雷管、炸药等危险品,被捕前已准备对当地一座办公楼实施爆炸。8月25日,记者从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定襄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赵在鑫日前被执行死刑。
据查,赵在鑫1967年出生于定襄县受禄乡向阳村,初中文化程度。在邻居眼里,赵在鑫也就是个普通的
摩的司机,决然想不到,竟然是一个10年杀害7名女性的恶魔。
据时任定襄县晋昌镇派出所的民警高还杰介绍,2008年7月3日凌晨1点半左右,高还杰与派出所其他民警在街上例行巡逻,走到县城汽车站附近时,发现一个面包车司机正搭讪一名过路女子。定襄县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独行女子被奸杀案让高还杰立即警觉起来,赶紧上前盘查,发现驾驶证是假的,车内一条编织袋里有两支枪。
审讯中,面对从其家中搜缴的3支盗窃枪支、4支自制枪支、20枚雷管、3公斤炸药、20米导火索,赵在鑫坚称自己仅仅是个“武器爱好者”。但DNA 检测结果显示,他与此前的4起强奸案中提取到的作案人DNA完全吻合,复检,还是完全吻合。
铁证面前,赵在鑫终于承认了,而且杀过的女孩不是4个,而是7个,目标全部是晚上独行的“80后”。至此,一个隐藏了10年的“平常人”终于露出真面目。从1998年8月到2007年12月,他在定襄、五台、忻府区先后杀害或奸杀7名女性,还有1名强奸后杀害未遂。被捕时,已经储备了部分炸药,准备对当地一处办公楼实施爆炸。
2004年11月25日傍晚,赵在鑫开着他的三轮摩托车路过县城佳美超市门前,一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女孩要租车去南王乡留晖村。女孩姓兰,本县人,23岁,操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赵在鑫拉上后,准备趁机强奸。赵在鑫驾车走到大南邢村往留晖村的土路上,看着四下没有人,便把车拐向一条向南的小路,然后停下车对兰某强奸了两次。之后,赵在鑫害怕事情暴露,又将兰某掐死。
从1998年8月到2007年12月,一共有7名女性被赵在鑫杀害或奸杀,还有1名强奸后杀害未遂。
赵在鑫供述,他作案的主要原因是出狱后受人歧视,自己有性功能障碍,与妻子生活不协调,遂报复杀害女性。 本报综合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