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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请问青岛开发区红卫小区220号楼何时能办理房产证?
房师傅:经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分局了解,红卫小区220号楼属于长江路办事处钱塘江路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村庄改造安置房,因建设手续不齐全,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目前,该项目已纳入
黄岛新区解决“问题产权”工作范围,该分局将积极协调办事处和社区,尽快提报相关材料完善缺失手续,详细进展请与办事处和社区联系。
刘承浩:青岛公积金现行的贷款政策是什么?二次贷款还需要时隔5年吗?
房师傅:经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目前本市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 ,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程先生:原开发区和原胶南市的购房落户政策一样吗?现在黄岛新区购房入户的政策是什么?
房师傅:城市信报记者向黄岛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进行了落实,两大分局的民警介绍,黄岛分局的前身是胶南市公安局,现在的“黄岛”就是“老胶南”;开发区分局的前身是黄岛分局,市民口中的“开发区”就是“老黄岛”——都属于黄岛新区的范围。目前,黄岛新区的机构调整还没到位,新的户口迁移政策还没传达下去,原胶南市与开发区仍执行各自的户口迁移政策。原胶南购房落户的办理条件: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实际支付全额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允许购买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2人迁入。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平方米增迁1人(限直系亲属)。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如果处于抵押状态,须还完贷款后才可办理,而购买二手房是无法落户的。另外,购房落户需整户迁移。开发区购房落户的办理条件:1.在本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产权证》,且商品住宅为“一手房”,必须是购房人与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实际支付全额房款(贷款、按揭、抵押未解除的不能受理);2.在本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3.在所购商品住宅内实际居住的。
丁先生:我想反映市北区台柳路万科城东京街区1号楼违章搭建情况,目前仍未有工作人员前来执法,对于这些住户占用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行为,还希望社会予以重视。
房师傅:对反映的问题,市北区政府与市公安局进行了落实,河西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违章建筑。关于消防问题,消防部门将于近期由物业协助对其进行拆除。
陈女士:青岛风景小区的开发商至今未办理相关手续(2013年9月26日交的房子),致使网络至今未能开通,马上就要交房一年了,可是开发商的一些手续还没办,房产证和发票不能办理。
房师傅:胶州市政府对该问题进行了落实:1.经落实该小区为新建小区,因开发商未布通信管道内线路,故联通公司现无法进行线路接入;2.关于“青岛风景”项目目前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尚不齐全,胶州市房产管理局将积极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达到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记者 刘乐芳 实习生 解俊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