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3日讯(记者 高晓飞) 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港城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决定降低部分
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降低10个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降低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服务机构要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服务,与委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实行收费公示。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行政责任。
10个经营服务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一、气象部门 1.计算机房防雷装置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检测(按面积收取):机房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由1500元/个降低为1350元/个,机房面积50~100平方米的由1300元/个降低为1170元/个,机房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由1000元/个降低为900元/个。
2.通信 、监控、程控、计算机、无线电收发系统、电子精密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性能及验收检测:由60元/点降低为54元/点。
3.雷电浪涌保护器(SPD)检测:由100元/台·次降低为90元/台·次。
4.土壤电阻率测试:由70元/点降低为63元/点。
5.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由灾害损失总额的4%调整为免收。
二、住建部门(城建档案馆) 1.查阅档案:由每次20元(含工程图纸)调整为对个人免收。
2.咨询费:由每次5元调整为免收。
3.出具房、地、财产及债权、债务等证明资料:由每份50—500元调整为免收。
4.地下管网线图服务费:500彩色地下管线图由500元/幅降低为300元/幅,1000数字化地下管线图由800元/幅降低为 500元/幅。
5.工程声像服务费:录像由0.3元/平方米降低为 0.2元/平方米,照片由30元/张降低为20元/张。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