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身份证办银行卡倒卖 李沧法院宣判8起刑案

2014-09-26 08: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从网上买来身份证,再办出银行卡进行倒卖,彭某因此获刑五年;19岁男子栾某将毒品卖给17岁的王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为依法惩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9月25日,李沧法院对8起此类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买卖枪支、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容留吸毒等。8起案件中的11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到有期徒刑6年,且均未适用缓刑。

  ■案例一

    身份证搭银行卡,网上叫卖


  陈某在李沧某信息城经营一家电脑维修店,今年2月份,一名收废品的人来修电脑。一阵闲聊后,陈某得知对方手中有一些身份证,之前听说倒卖身份证能赚钱,陈某就以每张6元的价格买入,再通过网络以每张35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本报曾独家报道)。

  3月6日,湖南的彭某通过QQ与陈某联系,并通过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花了800元买了20张身份证,当天经市民举报,陈某被抓获归案。3月24日,民警根据快递公司收件人信息,在湖南省长沙市彭某住处将其抓获,缴获他人身份证242张及相应银行卡34张。经查,这34张银行卡均系彭某通过网络非法购得身份证,违背他人意愿申领。

  彭某供述,购入这些身份证后,他通过网络联系上家,并找来跟身份证照片相似的人,去银行办理银行卡。“单纯倒卖身份证赚不了几个钱,但一张身份证加一张对应的银行卡,能卖几百元。”9月25日,彭某向记者透露,和身份证匹配的银行卡,都是通过网络卖出的,但对于买家用途一概不知。

  经李沧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彭某买卖身份证,均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此外,彭某又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且数量巨大。最终,法院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东清提醒,一旦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如果持证本人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造成的损失不会由本人承担,应由冒用者及用证单位承担。尽管如此,市民也应当妥善保管证件。

  ■案例二

    买卖毒品的都不到20岁


  19岁的栾某是李沧区乐巢酒吧的一名保安,工作期间,他认识了几名常光顾的朋友,并在朋友的拉拢下开始吸毒。

  2014年5月初,胡某让17岁的吴某某(已被行政处罚)去找栾某购买冰毒。栾某在收取胡某毒资300元后,来到李沧区京口路如家酒店门口,从“大斌”(另案处理)手里买了1包冰毒,重约0.4克,并由吴某某转交给胡某。随后,栾某与胡某、吴某某等共同吸食冰毒,剩余部分被胡某带走。

  5月16日19时许,栾某的朋友陈某(女)预谋贩卖冰毒并电话联系栾某,委托其帮助介绍买家。当天22时许,经栾某介绍,陈某来到乐巢酒吧门前,以 400元的价格卖给吴某某冰毒1包,重约1克。9月 25日,李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栾某、陈某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判处栾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例三

    才出狱俩月又去抢劫


  今年6月1日22时许,市民刘女士下夜班后,沿金水路往重庆路某小区走,当路过一个小树林时,从树影里钻出一名青年男子,对方从刘女士背后冲上来要抢她肩上的挎包。刘女士和他争夺,因力气不足被拖倒在地,包被抢走、腿部擦伤。事发后,刘女士赶紧报警。

  经调查,民警发现在2013年7月,同样路段也发生过一件手法极其相似的案子,但作案人已经获释。5天后,刘女士向民警反映,有人用她的银行卡在书院路一家银行取走1万元现金。民警立刻赶赴该银行,调取了当天的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取走现金的正是老熟人——去年7月因抢夺犯罪获刑的河南驻马店人张某。6月7日上午8时许,民警来到去年抓捕张某的地方——重庆路某小区的煤屋,再一次将张某堵在屋内。9月25日,李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 记者 李保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